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
2025年1月17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的公告》,公告指出,为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计算了2023年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碳足迹因子和输配电碳足迹因子以及全国电力平均碳足迹因子,供各行业产品核算电力生产和消费产生的碳足迹使用。
2025年1月17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的公告》,公告指出,为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计算了2023年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碳足迹因子和输配电碳足迹因子以及全国电力平均碳足迹因子,供各行业产品核算电力生产和消费产生的碳足迹使用。
1月14日,上海市区域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其中提出,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
1月7日,苏州工业园区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2025年行动计划》。其中指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完成“十四五”下降目标,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超过480兆瓦,累计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制造荣誉企业超过150家,建成一批近零碳产业园、(近)零碳工厂示范,形成一批ESG实践经验。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12月25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光伏发电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时序。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在全省基本草原最新优化调整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现行管理范围认定)、Ⅰ级保护林地。
1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2025—2026年新增集中式、分布式光伏项目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
12月16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4年能源监管成绩,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5年工作。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南方区域“两个细则”主要修订条款》的通知,为更好地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全面总结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考核补偿规则实施成效,完善有关工作机制,修订印发新版“两个细则”。
2024年12月12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和《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以下简称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和绿电交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