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李鹏:积极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新动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改革的相关部署,解决新型电力系统日渐紧迫的调节、消纳、保供问题,针对近年来涌现的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超前谋划,积极引导,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明了今后一段时间新型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化环境中的发展道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改革的相关部署,解决新型电力系统日渐紧迫的调节、消纳、保供问题,针对近年来涌现的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超前谋划,积极引导,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明了今后一段时间新型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化环境中的发展道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1月18日至19日期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在里约热内卢举行会晤,并最终发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里约热内卢峰会宣言。宣言提到,支持到2030年,通过现有目标和政策并基于国情,努力争取将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至三倍、全球年平均能效提升速率增至两倍,并相应支持到2030年在其他零排放和低排放技术的落实工作,包括碳减排和移除技术。
为了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质量发展,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并对政策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