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支持电解铝企业扩大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 电解铝企业参与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探索应用 铝电解虚拟储能及柔性调控技术,提高项目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 力。支持电解铝企业通过绿证绿电交易、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等方式,积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推动电解铝企业结合实际推广应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车船、铁路、水路等清洁低碳 运输方式。到2025年,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比例达到80%左右。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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